宜宾学院省培中心
“国培计划”学员学习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一、考核方式
采用过程性作业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过程性作业评价占70%,终结性评价占30%。
二、考核内容
1、过程性作业评价:①考勤;②专题学习笔记;③体验设计作业;④反思日记.
2、终结性评价:如何带领区域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三、考核资料
1、过程性作业评价:学员档案袋
2、终结性评价:小论文
四、考核负责人
1、过程性作业评价:教学班主任
2、终结性评价:学科首席专家
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结业,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并通知相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1.因各种原因置换脱产培训缺席超过总课时5%者,短期集中培训缺席超过总课时10%者;
2.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培训岗位者;
3.编造理由请假,经查实者;
4.以弄虚作假手段完成培训任务,经查实者;
5.培训学习不认真,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
6.其他违反培训纪律者。
六、 学员请假需履行书面手续。请病假凭医院手续办理。请事假半天由培训单位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培中心备案;请事假两天及以上,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七、 综合考核合格后,由省培中心颁发统一格式的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四川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不合格学员名单,由培训单位向四川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并书面通知学员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宜宾学院培训中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