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宜宾学院教学点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设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国际中文教育),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数学),5个ESI全球前1%学科,5个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82个本科专业。建设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1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研究中心2个,全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1个,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四川省新型智库1个,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高校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2个,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位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途径。我校肩负有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校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
宜宾学院坐落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学校于1978年开启了宜宾高等教育办学之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宜宾师范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本。2006年、2018年、2024年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16年成为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2023年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4年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实现历史性突破。学校荣膺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等称号。
牢记殷殷嘱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应用型本科办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扎根宜宾、面向四川、辐射西南,以本科教育为主、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锚定“以工为主、师范为根、多科协同、集群发展”办学思路,厚植“自强不息、至善致远”宜宾学院精神和“求实、求是、开放、创新”校训品格,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形成了“扎根宜宾协同共建、应用为本服务需求”的办学特色。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获得学士学位之上的学位可直接报名);
3.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仅面向宜宾市工作、生活有意愿提高学历的人员。
报名流程
1. 预报名
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tmCLSuR.aspx或以下二维码预报名。
2. 现场确认
前往宜宾学院江北校区博雅楼B607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资料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完成第一阶段缴费;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全国统一考试
学员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考试院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后连续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
1.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进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课程学习采用“网络直播+面授+网络录播”的形式。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后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答辩与授位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课程学习满一年以上,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在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学员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 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若本科阶段专业与同等学力申请学科不一致,按照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增修相对应课程。
关于费用
1.费用按照四川师范大学下发收费标准执行。
2.学员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第一阶段缴纳总费用的60%,第二阶段缴纳总费用的40%。
3.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费。学员如果自愿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班,培训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田老师 周老师
咨询电话:13786295077 13684178925
咨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博雅楼B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