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省培中心学生顶岗实习纪律与要求
顶岗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宜宾学院实习工作制度》中关于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外,还必须遵循如下纪律和要求:
1、服从实习学校及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2、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实习学校教职工和睦相处,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有组织地提出,不得随便私下议论。
3、遵守岗位职责,履行岗位义务,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努力完成好顶岗实习教学工作及各环节工作任务。
4、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与技能,保证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质量,注意总结经验。做到备课认真,教案齐备,讲课标准、规范,辅导及时,批改作业详细,班级管理有成效。
5、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既要热情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不论男女学生,不论学习好差,一视同仁,不能有偏爱和歧视,不得接受学生赠礼、体罚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示范。未经顶岗实习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直至不准毕业。
6、为人师表,教育书育人,做学生的表率,注意服饰仪表的端庄美,着装要得体大方;语言行为要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举止要大方得体,不讲脏话粗话。
7、严格遵守实习工作日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事情需请假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带队教师签字批准;病假应有医院证明。病假超过四周或事假超过一周者,本次顶岗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参加实习者,按违纪处理。
8、实习期间注意安全,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使用实习学校物品要征得同意并办理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赔偿问题,避免给个人和集体造成损失。顶岗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学校时,须办理完毕各种手续,使用的教具和生活用品等要完整归还,住处、办公室要清扫干净,未尽事宜要交待清楚。手续不清者,不得离校。
9、未经批准,不参加顶岗实习者,视同不完成学业任务,毕业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分。实习生严重违纪,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学校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特别严重者,学校将中止其实习工作,给予留级或开除学籍处分。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随下一届学生参加相应的实习,直到实习成绩合格为止。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宜宾学院培训中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