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省培中心
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全工作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四川省农村骨干教师置换培训项目(2012)实施意见》精神,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研修教师及学校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确保“国培计划”培训质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研修教师在校培训期间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特成立培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飞
成 员: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省培中心及各相关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
1、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安全工作执行情况。
2、明确岗位责任制度,强化责任心,杜绝任何与安全工作要求相违背的不良作风。
3、项目实施期间,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4、指导、协调学校在项目实施期间,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二、安全事项及其要求
(一)安全教育
1、责任人:保卫处、相关学院副书记、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研修教师到校后,做好安全教育及宣传等服务性工作,公布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并随时随地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2)培训期间确定专人负责住宿、学习场所外围的治安巡逻工作,加强夜间住宿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入室盗窃以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3)定期对教学生活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教学、宿管、饮食部门做好内部的安全管理及值班工作。
(4)公布校园110电话(3548110)及其他事项求助电话,做好接警等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研修教师的报警和各种求助工作。
(5)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校园教学及生活秩序,确保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交通安全
1、责任人:相关学院行政负责人
2、工作要求
(1)研修教师在没有进校前交通安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来校后的交通安全,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应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组织研修教师外出观摩、开展研讨活动,各组织单位必须提前另行制定安全预案。
(三)财产安全
1、责任人:保卫处、各学院相关人员、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对研修教师进行财产安全教育,要求他们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手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随便存放,以防遗失。
(2)外出要关好门窗,锁好宿舍,与陌生人交往要注意防范。
(3)提醒研修教师上街购物注意防偷、防盗。
(四)、消防安全
1、责任人:保卫处、相关学院、各班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示研修教师注意学习生活环境周边的消防设施,紧急出口和紧急逃生路线。要求研修教师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2)加强用电管理,要求研修教师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时,要关闭电源开关,并拨掉室内所有电器的插头。
(3)加强宿舍管理,要求研修教师在宿舍吸烟完毕,必须熄灭烟头,不得随意抛弃带火烟头。
(4)加强学习场地安全管理,要求研修教师在机房、教室、图书馆学习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五)活动安全
1、责任人:各国培计划任务承担学院院长及各班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课余文体活动一定要注意运动安全,采取防范措施。
(2)其他大型活动、外出观摩学习必须另行制订专项安全预案。
(六)饮食卫生安全
1、责任人:西苑餐厅、后勤管理处、相关二级学院及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2)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落实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炊管人员、食堂操作间、库房及其他相关场所的卫生管理,主副食原材料的检查,加工和出售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做好公共餐具和用具消毒,建立检查工作记录档案,做好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3)食堂炊管从业人员持合格的健康证上岗,熟记卫生常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把物资采购关口,实施物资采购准入库存管理制度,不买腐烂变质及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的原料,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5)建立操作安全制度,上班时间穿戴干净整洁的全套工作服务,严格遵守工作环境的卫生要求,不吸烟,勤洗手,勤消毒。成品与半成品、生熟分开摆放,餐具必须达到饮食卫生要求。
(6)严禁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食品,
(7)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食堂卫生划片分工、包干负责责任制,确保食堂及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定期消杀“四害”,保持大餐厅的桌面、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安全提示工作,防止研修教师滑倒摔伤。
(七)疾病预防
1、责任人:校医院、各班班主任
2、工作要求
(1)学校医院二十四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并告知研修教师值班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学员,及时处理学员突发性疾病。
(2)研修教师入校后,要在第一时间摸清学员健康状况,对有重大疾病隐患的学员,要密切注意观察,不利于学员健康的活动坚决不让参加。
(八)综合治理
1、责任人:保卫处
2、工作要求
(1)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卫处值班地点为校园110值班室,电话3548110;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值班在学生公寓值班室。
(2)晚上9:00以后男女研修教师不得互窜宿舍。晚上9:30以后所有研修教师不得出学校大门。
(3)班主任要与各班班委会及研修教师保持电话联系。
(4)加强校园110巡视,做到人防、机防并举,不留死角,严密防范。
(5)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处室负责人、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的畅通。
三、应急方案
1、及时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根据安全事项类别,首先向第一安全责任人报告,然后向院领导小组报告。
2、救援第一:各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首先组织救援,把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要抓好事故原因的调查。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取证工作。
4、加强请示和汇报,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则应及时就近请示,各领导责任人应立即决策不得延误。
5、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宜宾学院培训中心
2012年5月